为加强进口食物卫生监督查验管理作业的顺利开展,避免漏检,确保进口食物卫生质量,总所决议从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分批对各类定型包装的进口食物运用激光激光全息防伪标志。第一批运用激光激光全息防伪标志的品种为:酒类、饮料类、乳制品类、糖块巧克力类、罐头类、坚果炒货类及定型包装的食用油类。现下发《关于进口食物卫生监督查验作业运用激光激光全息防伪标志的告诉》,请各局遵照执行,并加强对外宣传作业。
为加强进口食物卫生监督查验作业,确保进口食物安全、卫生,结合冲击伪劣产品,保证顾客利益,特拟定进口食物卫生监督查验激光激光全息防伪标志(以下简称防伪标志)。详细告诉如下:
一、防伪标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监制,选用现代先进的激光全息防伪技能,差异伪劣进口食物的一种技能手段。
二、防伪标志适用于经各口岸卫生检疫局监督查验合格的各类进口定型的食物和卫生证书。
三、防伪标志的款式、标准、字样等由卫生检疫总所一致制造,各口岸卫生检疫局向卫生检疫总所定购。
1.各类进口定型包装的食物经口岸卫生检疫局监查验合格后,由口岸卫生检疫局向货主发放卫生证书和防伪标志。
2.收取防伪标志时,货主须出示进口食物卫生查验合格证书、单位证明和个人身份证件,填写申请书,经进口食物卫生监督员审阅,主管担任人签字后即可收取,并在卫生查验合格证书右上角注明“标志已发”字样。用户单位担任指定专人保管,避免丢失,一起做好记载以便查询,不得将防伪标志张贴于未经监督查验的进口食物上。在运用的过程中若呈现废标要及时处理替换手续。
五、各口岸卫生检疫局要加强对进口食物的后期管理作业,加强商场监督。凡在总所发布的运用激光激光全息防伪标志的进口食物品种目录内的进口定型包装食物未贴防伪标志的,将视为未经监督查验,并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和《食物卫生法》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一旦查出假货真贴或假造防伪标志的,将依据情节严重处理。